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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九届中央企业面向西藏青海新疆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活动的通知

来源/作者:    浏览次数:(7266)    发布时间:2020-01-08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国资委、开发银行,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国资委、开发银行,各中央驻疆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特别是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国家开发银行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九届中央企业面向西藏青海新疆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活动的通知》(人社厅函〔2019〕184号)要求,为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第九届中央企业面向西藏、青海、新疆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活动时间

      2019年12月10日至2020年5日31日。

      二、服务对象

      自治区2020届高校毕业生(包括当地学籍和入学前户籍为当地的毕业生)、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三、组织形式

      专场招聘活动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开发银行主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人才流动中心承办。专场招聘活动以网络招聘为主,活动组织依托中国国家人才网(WWW. newjobs. com. cn )开通第九届中央企业面向西藏青海新疆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活动专栏,发布招聘信息,提供企业招聘信息的网络链接。新疆人才网(www.xjrc365.com )将设立专场招聘活动统一标识,链接中国国家人才网活动专区。自治区人力资源市场将根据企业用工需求和毕业生就业需求,举办专场招聘活动。

      参加招聘活动的中央驻疆企业可通过两种方式发布招聘信息:一是将有关招聘信息报送中国国家人才网,在专场招聘活动专栏统一发布,并可同步在专栏内高校毕业生精准招聘平台进行注册,发布招聘信息,建立职位胜任力模型,与求职毕业生精准匹配。二是在本企业网站设立招聘专栏并与中国国家人才网专场招聘活动专栏链接。参加招聘的高校毕业生登陆中国国家人才网专场招聘活动专栏查询有关信息,并可在专栏内高校毕业生精准招聘平台进行注册,参加免费职业能力测评,平台将根据毕业生性格、能力、兴趣等要素对供求双方进行智能匹配。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工作责任。各地(州、市)人社部门、教育部门、国资部门、开发银行要高度重视专场招聘活动,指定专门机构和专职人员负责专场招聘活动的组织实施,做好本地深度贫困县市的指导发动。各地(州、市)人社部门要充分利用实名登记服务管理系统,摸清辖区内未就业毕业生底数,积极动员其参加专场招聘活动。各地(州、市)市教育部门负责指导督促有关高校及时组织毕业生参加专场招聘活动。各地(州、市)市国资部门负责协调、配合中央驻疆企业参加专场招聘活动。各地(州、市) 开发银行负责联系辖区内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2020届高校毕业生参加招聘。相关中央驻疆企业要结合工作需要,确定参加招聘活动的下属公司或项目,并填写《第九届中央企业面向西藏青海新疆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活动用人单位联系表》《第九届中央企业面向西藏青海新疆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活动招聘信息汇总表》(见附件1、2),于1月3日前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人才流动中心(yqsdzp@163. com)及自治区公共就业服务局。

      (二)收集岗位信息。各中央驻疆企业要结合本企业发展需要和援疆、脱贫攻坚等工作任务,大力挖掘和提供一批有一定技术含量、管理水平要求且符合我区高校毕业生特点的高质量岗位。同时拿出一定比例岗位招收在内地高校就读的新疆籍少数民族毕业生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并于1月3日前完成招聘信息的发布工作。

      (三)认真组织招聘。各中央驻疆企业要积极参加专场招聘活动,认真组织简历筛选、笔试和面试工作。有条件的地方和企业可建立远程面试视频系统,方便毕业生求职和企业招人。招聘结束后,要按规定及时与达成就业意向的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或 劳动合同。对未被录用的毕业生,也要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回复等形式进行反馈。

      (四)跟踪落实政策。各地(州、市)人社部门要跟踪了解辖区内毕业生达成就业意向情况,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规定落实好职业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等扶持政策,并提供相应服务。

      (五)做好活动总结。各有关中央驻疆企业要在专场招聘活动结束后,认真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包括基本做法、提供招聘岗位数、初步达成就业意向数、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等,并填写《第九届中央企业面向西藏青海新疆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活动拟录用情况表》(附件3),于2020年5月24日前分别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就业促进司fanmiao@mohrss.gov.cn)、全国人才流动中心、国资委科技创新和社会责任局(yuliyuan@s asac. gov. cn )及自治区公共就业服务局。

      五、联系方式

      (一)自治区公共就业服务局

      联系人:柳浩绩

      联系方式:0991-3689878(兼传真)

      电子邮箱:116096156@qq.com

      (二)自治区教育厅

      联系人:董聂银

      联系方式:0991-7606191

      (三)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李巧

      联系方式:0991-2398029

      (四)国家开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

      联系人:蒋雷

      联系方式:0991-2357520